一、應該如何解決國際合同糾紛?
1、由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決;
2、經第三方調解的方式解決;
3、根據仲裁條款或書面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來解決;
4、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二、簽訂國際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首先要做好市場調查和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瞭解,蒐集多種必要的資訊資料,這是簽訂涉外經濟合同的基礎和前提;
2、訂立涉外經濟合同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3、涉外經濟合同的條款必須齊備,文字表達必須準確;
4、要注意訂好擔保條款;
5、對於仲裁條款應明確地加以規定。
三、國際合同應註明哪些基本內容?
1、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國籍、主營業所或者住所;
2、合同簽訂的日期、地點;
3、合同的型別和合同標的的種類、範圍;
4、合同標的的技術條件、質量、標準、規格、數量;
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6、價格條件、支付金額、支付方式和各種附帶的費用;
7、合同能否轉讓或者合同轉讓的條件;
8、違反合同的賠償和其他責任;
9、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法;
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四、國際合同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五、國際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涉外合同糾紛也屬於民事糾紛,以司法途徑處理涉外合同糾紛的,在適用法律這一方面不能只參考我國的法律制度,比如涉外貿易合同,發生糾紛後要參照一些國際貿易法規處理,提起民事訴訟後,法院的審理結果是不確定的,要根據國際合同糾紛案的詳細案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