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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物業糾紛 閱讀(1.98W)

一、物業費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物業費合同糾紛應該如何解決?

1、通過業委會和物業進行協商

當業主和物業發生糾紛了,有無法和物業公司正常協商的時候,這個時候可以請業委會出面協調。這樣,對於業主來說,可以讓物業也中視起這件事,畢竟業委會代表的是全體業主。而業委會一旦出面協調了,那麼業主和物業雙方的問題一般會很快得到解決,當然前提的業主佔理。一般來說,業委會都會公平對待的。

2、找第三方調解

如果業主和物業之間的就發,業委會也無法解決的話,這個時候就要找第三方來調解了,那麼第三方是哪些人呢?業主可以去找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群眾性組織,物業公司還是要忌憚三分的,找到他們,相信可以幫業主解決好問題。

3、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

仲裁和訴訟不同,仲裁需要在業主和物業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並且要雙方自願,它的一種特殊調解,屬自願型公斷。因此,如果業主在前面兩種方法下都無法解決和物業公司的糾紛,這時業主就可以向仲裁機構提交仲裁,這樣的後廚就是很讓業主和物業公司都能得到比較公正的判斷。當然,這種方法不到迫不得已還是不建議業主使用。但要是物業公司太欺負人了,那麼我們就必須為自己維權了。

4、業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

如果物業公司對於管理小區是真的不好,樓道經常髒亂差,小區清潔管,家中遭到了小偷還坐視不問的等等這些情況,在物業做出這些十分過分的事情,業主們也無法容忍了,這中情況下,業主們就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通過法院作出的判決,來解決物業糾紛。

5、解聘物業

要想辭退物業,可以通過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務委員會。大多數業主應該知道,在樓盤初期,物業公司多由開發商指定,但是,後期物業公司完全可以根據用業主們來選擇是否要解聘物業公司還是繼續聘請改物業公司。也就是說,如果改物業公司服務太差,態度又極為惡劣,那麼業主們完全可以通過業主大會的表決,來解聘現在的物業公司,另行聘請其他物業公司。

二、合同糾紛管轄權如何確定?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

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

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5.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書面合同中的協議,是指合同中的協議管轄條款或者訴訟前達成的選擇管轄的協議。

7.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議不明確或者選擇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確定管轄。

8.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9.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製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10.鐵路運輸合同糾紛及與鐵路運輸有關的侵權糾紛,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

當業主與物業公司產生合同糾紛時,業主屬於相對弱勢的一方,因此,業主可以首先請求一為會進行協調處理或請求第三方進行調節,若仍無法解決問題,業主可以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這是保護業主權益有力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