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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合同訂立 閱讀(4.77K)

在現如今的市場經濟當中,人們可以選擇的發展方式和經營模式都是各種各樣的。因此訂購合作關係其實在各企業當中也是比較常見的一種,在雙方訂購合作的過程當中,對物品的質量,交貨期限的這些肯定具體的都在合同當中是約定好的。在下文當中,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訂購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訂購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一、訂購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解決?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公司籤合同注意事項:

(一)合同的主體(甲方乙方)

在籤合同時應特別注意:

1、首先應特別注意營業執照上的公司名稱,保證合同上對方名稱和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保持一致,還應注意公司的樣章的名稱和營業執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會要求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在此應確認在此處簽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則應特別注意該人員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並且應把授權委託書、合同書及個人的身份證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證簽訂合同的有效性。

3、應注意簽約方的資信狀況,以保證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涉及到對方人員簽字的地方(如驗收單上)都要注意簽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權委託書,否則簽字可能會變為個人的行為,最好在涉及到對方簽字的地方都加蓋公司的印章加以確認。

5、如果簽約方為個人,應特別注意落實個人身份,並留下身份證影印件,及資信狀況,最好是以錢款兩清的方式來交易,以避免風險。

(二)合同主體的考察方法

1、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

簽約對方為企業時,則應注意企業下屬部門,如企業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備主體資格,不能簽約的,如果簽訂了這樣的合同可能會因為主體不適格而被認定無效;而企業的分支機構,如分廠、分公司、辦事處等,則應看其是否具有對外開展業務資格(是否有授權)?是否有非法人營業執照?如果有授權或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才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對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審查,除審查分支機構的履約能力外,還應審查公司的履約能力的情況,因為在分支機構無力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公司還應承擔補充責任。看註冊資本,是否與擬籤合同標的額相稱,如差別較大,則可能風險也較大,應加以注意;看企業經營範圍,看擬籤合同業務是否在經營範圍內,不是,風險也較大;看企業的工商年檢是否通過了工商部門年度檢驗,如果沒有,則簽定合同時風險也會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還應依據營業執照中記載的情況,對公司的辦公地點、人員、固定資產等進行實地考察和確認。

2、要核實對方資信情況

在稽核了對方的主體資格,沒有問題後,則應核實簽約對方的資信。核實資信的方式與簽約物件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有很大的區別,如果是老客戶,則可以考慮與其籤合同,但要核對其之前的履約的情況,如履約情況差,一般不能再與其籤合同,既使籤,也只能同時履行合同,既交貨的同時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貨期較長,則應要求對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證金,並要求在交貨的同時付清全部貨款;對核對履約記錄情況後,如履約情況一般或履行情況良好,則應考察其資信證明檔案,除了交貨的同時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檔案,資信證明檔案一般包括企業簡介,營業執照,效益情況,稅務證明,銀行信用等級證明以及單位的基本情況等資信證明資料;同時可以通過了解對方客戶的評價,調取工商資料等其它手段核實對方所提供的資信證明情況,同時還可以對公司的註冊資本情況、會計資料、股東等進行核實,最後依據對方的資信情況確定是否應籤合同或籤什麼樣的合同。

對於新客戶除了交貨的同時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材料,並實地進行考查,在確認有良好資信及履約能力後再與之簽定合同,如果在此過程中能讓對方提供履約擔保則會極大的減少風險。

(三)合同的訂立

1、合同談判成果的確認

銷售人員在和客戶反覆接觸並基本達成一致後,應學會以明確,有效的方式對談判成果進行確認,作為雙方簽訂正式合同的依據。一般而言,在談到結束以後,應以締約談判備忘錄,締約意向書等形式確認談判成果,以備正式簽訂合同時參照。對於製作的談判文書被確認以後,應對內容進行確認並寫上時間、地點、當事人、談判成果,然後由雙方簽字、蓋章。

法律效力上,締約意向書、會談紀要等主要具有以下的特點:

(1)按照《合同法》如果一方最終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正式合同,則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對方因締約而受到的損失;

(2)這些文書有時可以起到補充正式合同的重要作用,正式合同對有關事項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而該事項又對合同的履行或者爭議處理不可或缺,那麼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可以按照這些文書記載的內容處理合同中的有關問題。

(3)這些文書有時可解釋合同條款。由於在締約意向書中一般包括已決條款和未決條款兩部分,對於已決條款會直接成為合同中的條款,故在意向書中確定已決條款時應特別的謹慎,千萬不要以為不是正式合同就隨意的承諾,避免在簽定正式合同時給自己造成不利;而對於未決條款由於是雙方的分歧所在,可能會影響正式合同的簽定,故在意向書中應對因未決條款達不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簽定的情況,約定有相應的處理方式,以免有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2、合同的形式風險

合同的形式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貨的同時負款的合同外,一般應以書面的形式簽定合同,在以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簽定合同時一定要要求以書面的形式做最後的確認,以避免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分歧。當然如果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是成立並有效的,但這樣的行為會給企業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風險和麻煩,應當儘量的避免。

3、簽定合同時還應注意到重要細節

(1)保留好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身份證影印件等有關可以證明身份的材料;

(2)蓋公章時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簽字蓋章確認。

定購合同糾紛在解決的時候,其實可以選擇的方法一共有四種,包括協商、訴訟、仲裁等。其實雙方在訂購關係交易的過程當中產生矛盾以後,如果能夠協商解決的話,最好還是雙方互相溝通一下,這樣才有利於雙方的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