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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訂立的合同如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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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頭訂立的合同如何成立?

口頭訂立的合同如何成立?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1)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先決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

(2)所謂締約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願意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構成法律行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是構成有效合同的先決條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屬於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當然條件之一。但必須注意的是,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商加以改變的強行性法律規定。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1)“依法成立之契約,於當事人之間猶如法律”。因此,作為確定當事人各自權利義務依據的合同內容對於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後如何履行,以及發生糾紛時判斷孰對孰錯具有重大意義。合同內容確定,是指合同內容在合同成立時必須確定,或者必須處於在將來履行時可以確定的狀態。合同的內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特定事項在客觀上具有實現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內容屬於事實不能、自始不能、客觀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種情形,則合同無效。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合同,必須依照規定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能生效;否則,即使具備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該款規定主要體現了國家對合同自由的適度干預或者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

二、口頭合同怎麼證明實際存在

1、如果口頭協議約定時,有其他第三方證人在場或者有錄音的話,對方不履行口頭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讓第三方證人出場或者錄音證明口頭協議的存在。

2、如果沒有證人在場的話,最好跟對方再次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用錄音的方式儘量錄取到口頭協議存在的證據,然後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口頭協議或者賠償。

3、需要主張方提供當時履行合同時的間接證據,雙方履行口頭合同時,往來的傳真、電子郵件、票據、電話錄音、聊天記錄等。

4、雙方通過電子郵件、QQ聊天約定的合同,也可以視為書面合同。

5、相比口頭協議,書面形式的合同由於對當事人之間約定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確的文字記載。

6、能夠提示當事人適時地正確履行合同義務,當發生合同糾紛時,也便於分清責任,正確、及時地解決糾紛。

7、一般具有標的額大、合同內容複雜、履行期限較長等的合同關係,為慎重起見,要採用書面形式訂立。

8、法律明確規定,涉及技術合同、保險合同、委託代理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合同。

綜上所述,雖然口頭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口頭合同不像書面合同那樣條條框框寫得明明白白,它的法律效力還是要建立在有相關輔證的情況下,所以最好採用書面合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