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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訂立合同屬於法律事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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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頭訂立合同屬於法律事件嗎?

口頭訂立合同屬於法律事件嗎?

口頭訂立合同屬於法律事件,口頭合同屬於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以語言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採用口頭形式。不足之處在於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

口頭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口頭協議一旦發生糾紛需要尋求來法律保護時,就遇到一個舉證的問題,那就是證人和證據,如果不能證明口頭協議自的存在,那麼,口頭協議就沒有法律效率。

所以,口頭協議一定要有證人證據,否則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在實踐中,儘量不能使用口頭合同,必須訂立嚴謹的紙質合同,這樣有利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如何判斷口頭訂立的合同有效?

合同有兩種主要形式: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只要是雙方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簽訂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口頭合同指當事人只用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訂立口頭合同的好處是:簡易方便,締約成本低。實踐中,口頭合同是大量的、必不可少的一種合同形式。常見的是對於那些需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錢貨兩清的合同行為。

但口頭合同的缺點也很明顯:因沒有文字為據,一是對履行沒有約束,二是一旦發生糾紛,難於取證,不易分清責任,不便處理。書面合同是指以文字為表現形式的合同形式。多以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有形地表現。

書面合同較為安全,能有效地預防和辯明糾紛。但書面合同會影響交易的便捷,凡事必起草條文並簽字蓋章,有時容易喪失商機。當事人可以根據交易時間的緊迫程度、雙方的信任度、合同標的額大小、履行期限的長短、交易對雙方的重要性等多方面因素來確定:是訂立口頭合同還是書面合同或者對合同進行公證、鑑證等。

口頭訂立合同的行為屬於法律事件,合同的訂立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口頭合同,一種是書面合同,訂立合同時需要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認定口頭合同真實存在時,最好有第三人在場,可以作為證人;若是沒有第三人在場,有雙方的錄音也可以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