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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時間如何確定

合同訂立 閱讀(2.43W)

我們在訂立合同的時候,自然是需要嚴格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來操作,否則即使有訂立了合同也是會被認定為無效或者效力待定,而這顯然是對當事人不利的。一般在合同成立的時候就會生效,因而確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會比較重要,那麼合同成立的時間如何確定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合同成立的時間如何確定

一、合同成立的時間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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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合同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

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但並未簽字蓋章,意味著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後達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認為合同成立。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時間的,最後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確認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

合同法第33條規定: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在此情況下,確認書具有最終承諾的意義。

合同的實際成立。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此時可從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中推定當事人已經形成了合意和合同關係,當事人一方不得以未採取書面形式或未簽字蓋章為由,否認合同關係的實際存在。

二、合同成立的地點如何確定?

1、一般規定。合同法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工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2、書面合同的成立地點。合同法第35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對於合同成立的時間如何確定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實踐中,對於大多數的合同來講,其實在當事人簽字之後就會成立,而在成立的同時也就會生效,但如果是屬於實踐合同的話,則需要具體交付了相應的物品之後,那麼才是合同才會生效。要是屬於附期限合同的話,當事人簽字之後會成立合同,但之後只有到了約定的期限之後才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