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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簽訂後不履行如何處理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6.13K)

(一)要求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但有下列情況的不適用繼續履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適用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1、定金罰則,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定金條款,或者另外訂立了定金合同,則可以適用定金。
2、違約金,如不適用定金罰則適用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並且約定不違法,也無明顯不合理的,則適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但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果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賠償損失,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違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違約金和定金,也沒有法定違約金可以適用的,如果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則違約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雖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或法定違約金,但違約一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對於不足部分仍應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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