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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可撤銷和可變更合同如何處理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61W)

一、可撤銷合同可以通過申請撤銷
根據意思自治原則,受害方可以有選擇合同效力的權利,即可以撤銷合同而使合同無效,也可以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無效,也還可以保持合同有效。
二、可撤銷合同在一年內可撤銷
對於可撤銷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者撤銷。但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必須在一定時間內行使撤銷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對可撤銷和可變更合同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