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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審查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94W)
如何審查合同糾紛
律師解答:首先要審查主體。律師解析: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合同締約要求、相關技術標準,對簽約雙方進行主體資格、專案資質、締約信譽、資信能力、人員構成等方面的審查過程。
該項審查實際上是從合同衍生出來的相關審查專案,其責任部門為組織的職能機構、法律事務機構。還要注意稽核或確認負責簽訂合同的單位或個人是否已取得相應的合法授權,以防止無權代理或超越代理許可權訂立合同的情形存在。
當然,自已一方的主體是否適格(例如不是獨立法人、法人名稱不對、印章和名稱不一致等),也要進行審查,防止所簽訂的合同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