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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如何審查

房屋租賃律師解答 閱讀(2.07W)

房屋租賃合同涉及的法律關係、法律問題較為複雜,合同履行中容易發生爭議和糾紛,風險相對較大。對房屋租賃合同審查,應當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如何審查

1.對出租主體的審查,對出租主體的審查,除稽核出租人的主體資格外,還應審查出租人是否有權出租標的物,可以查驗對方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其他有效證明檔案(房地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能夠證明權利合法來源的其他有效證明檔案)。

2.審查合同是否有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內容

3.租賃標的物的準確描述

4.租賃標的物用途

5.關於租賃標的物周邊環境的約定

6.租賃期限的審查

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7.租賃標的物交付的約定

8租金條款的審查

1.租金標準及租金總額以及資金支付期限、支付比例、支付條件等是否明確。

2.租金包含的範圍及租期內的物業管理、水、電、供暖等費用承擔及支付約定是否明確。

9.裝修及免租期的約定

10.關於宣傳廣告事項的約定

11.關於維修、修繕的約定

12.關於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減少租金及費用的約定

13.違約責任的約定應儘可能具體和量化

14.關於承諾保證條款

15.關於租賃登記備案的約定

16.審查是否明確約定租賃期滿後優先續租及其適用條件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