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資服務>個人所得稅>

兩地獲得工資薪金怎麼繳納個稅

個人所得稅 閱讀(2.01W)
兩地獲得工資薪金怎麼繳納個稅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工資薪金的扣除標準,工資薪金範圍有哪些

一、工資薪金的扣除標準

1、按國家規定比例由個人負擔並實際交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費,應將其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領取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2、津貼和補貼。 

(1)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 

(2)符合稅法規定的差旅費津貼和誤餐補貼。
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只允許在國家財政規定的範圍內,超過部分也是要計算交納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誤餐補助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1995]82號)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檔案規定不徵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
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補充養老保險金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 

(3)通訊補助的扣除標準各地不一,總體上來講,標準之內的可以據實扣除,超出標準的應併入工薪所得徵個人所得稅。

二、工資薪金範圍

首先要正確理解稅法所定義的工資、薪金的概念。《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準則》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等,這是會計所定義的職工薪酬概念。而稅法上強調了對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的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檔案對合理的工資、薪金範圍規定如下。 

(一)合理的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的、較為規範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在每一納稅年度實際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 

(二)企業對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三)稅法規定工資、薪金總額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四)應注意在稅法意義上區別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的涵義。根據國稅函[2009]3號檔案的規定,職工福利費包括三項內容:

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3、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職工福利費的這部分內容最容易和工資、薪金的相關內容相混淆,應注意此處職工福利費的正列舉專案。如對於企業為員工報銷的私家車燃油費,《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於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企便函[2009]33號)的規定,2008年1月1日(含)以後,企業為員工報銷的私家車燃油費,應作為職工交通補貼在職工福利費中扣除,而在2008年1月1日(不含)以前,是作為企事業單位的工資總額,按照計稅工資或工效掛鉤工資標準進行稅前扣除的。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