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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何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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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何退稅?

個人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何退稅?

個人工資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1、下個人所得稅APP,註冊賬號,登陸賬號。個人所得稅APP非常智慧,註冊好之後,在個人中心完善個人資訊,並新增銀行卡,這張銀行卡就是稅款將要退回的地方。

2、查詢年度的納稅明細。可以在首頁的“收入納稅明細查詢”一欄中查詢,裡面有年度和每個月的的收入金額和已申報稅額。

3、在辦稅介面-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彙算申報處進行申報。預設的是簡易申報,系統已經自動計算出退稅金額。如果需要調整申報數額,可以切換到“標準申報”進行辦理。確認提交後就可以申請退稅啦。

4、稅務部門審查。在服務介面-申報資訊查詢中,點選申報查詢可以檢視退稅的進度。

需要注意的是,為方便納稅人獲取退稅,納稅人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機關在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提供便捷退稅功能,納稅人可以通過簡易申報表辦理年度彙算退稅。

二、個人工資繳納個稅是怎麼進行的?

個人工資繳納個稅一般都是按照代扣代繳的情況來認定的,具體法律規定有《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

第六條 扣繳義務人應指定支付應納稅所得的財務會計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為辦稅人員,由辦稅人員具體辦理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工作.

代扣代繳義務人的有關領導要對代扣代繳工作提供便利,支援辦稅人員履行義務;確定辦稅人員或辦稅人員發生變動時,應將名單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

第七條 扣繳義務人的法人代表(或單位主要負責人),財會部門的負責人及具體辦理代扣代繳稅款的有關人員,共同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負法律責任.

第八條 同一扣繳義務人的不同部門支付應納稅所得時,應報辦稅人員彙總.

第九條 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並詳細註明納稅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無上述證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證明身份的證件)等個人情況.對工資,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因納稅人數眾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但應通過一定形式告知納稅人已扣繳稅款.納稅人為持有完稅依據而向扣繳義務人索取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

扣繳義務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領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據以向納稅人扣稅.非正式扣稅憑證,納稅人可以拒收.

第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並暫時停止支付其應納稅所得.否則,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由扣繳義務人負擔.

個人工資達到了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標準的情況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規定來交納個稅,但涉及到預繳過多的,可以後期由於工資收入下降,導致超出應繳個人所得稅稅額的,可以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來辦理退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