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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改制重組稅收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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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光是國有企業在進行改制重組,很多民營企業也紛紛通過改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活力。在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會涉及到企業的合併分立,其中勢必牽扯到不少稅費。為了降低企業改制的成本,國家在稅收方面也有扶植政策。那麼企業改制重組稅收政策有哪些?下面小編給大家做個簡單介紹。

企業改制重組稅收政策有哪些?

一、企業改制重組稅收政策有哪些?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除房地產開發企業外,符合條件的企業改制重組可免繳3年土地增值稅。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改制、公司合併與分立、企業破產、資產劃轉、債權轉股權等情形,可享受相應的契稅減免政策

3、企業重組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分為一般性稅務處理和特殊性稅務處理兩類,一般性稅務處理應在重組交易發生時納稅,特殊性稅務處理可以遞延納稅。

新政策將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中,被收購股權或資產比例由不低於75%調整為不低於50%,降幅達1/3,這一比例在國際上處於中等偏下水平,擴充套件了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重組範圍。

二、企業改制契稅減免情況有哪些?

1、企業改制: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整體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業改製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原企業投資主體存續並在改制(變更)後的公司中所持股權(股份)比例超過75%,且改制(變更)後公司承繼原企業權利、義務的,對改制(變更)後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2、公司合併: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合併為一個公司,且原投資主體存續的,對合並後公司承受原合併各方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3、公司分立: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對分立後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綜上所述,企業改制重組稅收政策主要是針對契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其中契稅減免政策優惠力度很大。按照規定,企業改制重組中涉及到分立合併的,新企業繼承原來企業的房屋、土地及廠房時,辦理過戶的時候免徵契稅。而在土地增值稅方面,政策規定,除房地產企業外,企業改制免徵三年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