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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關於退股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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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行業都會有相關的法律作為一個標準,一個公司建立,小的公司可能就一個人持有股份,大的公司就存在多人持有股份的情況,股東投資就佔有相應的股份,股東也可以退股,那麼公司法關於退股的規定是什麼?下面就和小編一起從下面的文章中簡單的瞭解一下吧。

公司法關於退股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法關於退股的規定是什麼?

股東退股型股權轉讓的要點

(一)退出股東的注意要點:

(1)避免追繳不實資金的責任。多數公司成立時屬墊資型,其公司註冊資金是不實的,股權受讓方也清楚出資情況,有必要明確約定註冊資金充實責任由受讓方負責。如果不約定清楚,可能出現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拒不付款,公司則要求你補繳註冊資金。

(2)明確劃清權利義務。大多數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資金、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除資本可以數字定量確定外,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無形資產均無法實施核定,所以股東在退出時必須明確劃定勞動力、技術、業務資源等無形資產如何處置。

(3)約定股權轉讓款的付款時間、金額和違約責任。實踐中,大多數退股糾紛爭議都是受讓方不支付股權轉讓款,有必要將股權轉讓款支付金額、實踐和違約責任具體約定明確,如管轄法院、律師費承擔、違約金額等需要一一列明。

(4)公司承擔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為付款擔保方。過去多數退股案例中,約定公司承擔退股付款責任,與事實上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是不符,如果訴至法院,法院將是按無效合同處理。實際情況是,大多數受讓方基本是控制公司,公司財產是其個人的主要財產,一般優選做法是:受讓股東承擔付款責任,公司承擔擔保付款責任,從而保障連帶付款。

(二)受讓股東的注意要點:

(1)務必劃清退出股東的技術、業務資源、商業祕密利用的情況,必要情況下可以約定限制競業條款。

(2)約定商業信譽維護。很多退股案例中,退股原因是合夥人不和,那麼退股後就可能存在故意中傷、甚至誹謗原來合夥人或公司的情況,而小型公司來說任何一點點信譽損傷都是致命的,故有必要嚴格約定商業信譽維護,不得有任何中傷和誹謗行為。

(3)約定部分退股款作為保證金。約定保證金的目的就是保證公司能夠平安過度,避免因為股東退股後不當行為造成公司的不當傷害,督促退出股東遵守退出約定,不得競業,不得侵害商業祕密。不得誹謗等等。

二、股東要如何退股?

股東出資設立有限公司以後,因經濟生活的實踐卻又要求股東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經營風險過大,超出股東投資的預期。

(2)股東死亡。股東依法享有股權列入遺產。若繼承人不願或者不適宜成為公司股東時,就得將死亡股東的投資從公司中分離出來。

(3)股東離異。當股東婚變,作為非股東一方配偶很難參加對人合性要求比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東的配偶常要將股東權益的一半從公司中抽取出來變現交割。

(4)小股東遭遇控股股東壓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東的出資面臨法律強制執行。

(7)其他情形如股東長期患病不能參加公司管理、股東喬遷異地或者國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東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故急需資金等。

根據小編的介紹,大家應該對公司法關於退股的規定是什麼這個問題有了一個基本的初步的瞭解了吧。我國相關的法律可能不夠完善,但是股東退股也有一定得程式,關於股東退股有很多不同的原因,不一定完全是公司的原因,但是一邊是因為公司的未來發展不盡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