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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和破產區別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2.07W)

一、企業破產與倒閉有什麼區別

企業倒閉和破產區別是什麼

破產的情形包含倒閉,也有破產重組的情形,所以破產的範圍寬於倒閉;

破產,是一種宣告債務人無力償付債務及其後的一連鎖還款予債權人過程的法律程式。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法律程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破產多數情況下都指一種公司行為和經濟行為。但人們有時也習慣把個人或者公司停止繼續經營亦叫做破產;倒閉,指企業或商店因虧本而停業。

破產還有生產能力,屬於是資本和債務相抵或相差不是很多。倒閉是企業喪失了生產活力。二者都是企業開不下去了才採取的措施。企業破產是可以申請破產保護的,對企業主個人財產傷害小;而倒閉就是自己關了企業卻沒了解之前的債務。破產可以按順序賠償,倒閉則沒有人給賠償。

二、公司申請破產的流程是什麼?

(1)破產的申請:破產申請,是指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產的請示。

(2)破產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後,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和已知的債權人,併發布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收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說明債權的數額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證明材料。逾期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

(3)破產的和解協議: 破產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請或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和債權人會議就債務人延期清償債務、減少債務數額等事項達成和解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定後,終止破產程式的一種制度。

(4)破產的宣告:法院對債權人或債務人提出的破產申請進行審理,確認其具備法定條件的即可宣告破產。

(5)破產的清算:公司法規定,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破產清算

(6)破產終結:破產終結是指法院裁定的破產程式的終結。

有兩種情況:

①申請破產的公司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生效後,由申請破產的公司的上級主管機關負責主持對該公司進行整頓。整頓期限不得超過2年。整頓期滿公司能夠清償債務的,法院可終結破產程式。

②公司法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以上便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企業倒閉和破產區別的具體內容。尤其是需要注意企業倒閉和破產對於債權人的影響,也是不同的,必須瞭解清楚其區別,以減少利益的損失。其次,企業破產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企業應嚴格按照規定程式申請破產,否則破產將不被法律所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