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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其它公司勞務派遣股東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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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其它公司勞務派遣股東可以嗎?

向其它公司勞務派遣股東可以嗎?

向其它公司勞務派遣股東是可以的,勞務派遣是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派遣工一般從事的多為低技術含量工作,如保潔員、保安員、營業員、服務員等工作,勞動者一旦年老體弱,勞動能力下降,派遣單位就會在勞動合同到期後拒絕與其續簽。一般經省市勞動人事部門廳批准可成立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主營業務有人力資源外包,人力資源派遣以及通過招聘網為 企業提供人才的供應資訊,為個人提供求職登記,推薦工作;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代理招聘會的舉辦,法律法規的諮詢等工作。

二、勞務派遣中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62、63、64、67條的規定,用工單位在運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勞動合同法》本著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規定了用工單位對派遣勞動者的五項義務。從此規定來看,用工單位若只為節省成本而運用勞務派遣方式,則此目的將來是無法實現的。

(二)法律要求用工單位對被派遣的勞動者與本單位的勞動者要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所謂“同工”是指同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謂“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應享受相同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保險和福利等待遇。

(三)被派遣勞動者可以參加用工單位的工會,也可自行組織工會。因此,用工單位對此規定應通過派遣協議與派遣單位具體約定,加以落實,在操作過程中還應注意將本單位的勞動者與被派遣勞動者有所區別,以免因誤解給用工單位帶來麻煩。

(四)用工單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機構,給本系統派遣勞動者。

以上就是勞動派遣的具體情況,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是可以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來對人員進行調整的,股東也是屬於勞務人員之一,顯然是符合勞務派遣的條件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工作崗位需要來確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