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發行主體擴容具體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在這四種可以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公司債券是通行的規則,而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發行主體,則是要求規模較大,有可靠的信譽,支援其正常的發展。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發行債券,所以,一般歸類時,公司債券和企業發行的債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為公司(企業)債券。
企業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通常泛指企業發行的債券, 我國一部分發債的企業不是股份公司, 一般把這類債券叫企業債。
根據深、滬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企業債券的規定,企業債券發行的主體可以是股份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上市的企業債券必須符合規定條件。
企業債券代表著發債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 債券持有人是企業的債權人,債券持有人有權按期收回本息。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 同屬有價證券, 可以自由轉讓。企業債券風險與企業本身的經營狀況直接相關。如果企業發行債券後,經營狀況不好,連續出現虧損,可能無力支付投資者本息,投資者就面臨著受損失的風險。所以,在企業發行債券時,一般要對發債企業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或要求發行企業有財產抵押,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另一方面,在一定限度內,證券市場上的風險與收益成正相關關係,高風險伴隨著高收益。企業債券由於具有較大風險、它們的利率通常也高於國債。
債券的發行對於公司的資金的整合有著重要的作用,因為市場的流動的資金在法律程式上有著一定的保障就可以合理的解決,所以自己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規定,這樣就可以有效的保障所屬企業的資金充足,從而有利於企業的長久發展,增加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