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公司債券發行主體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1.06W)

一、公司債券發行主體是什麼

公司債券發行主體是什麼

按照《公司法第159條規定,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也就是具有發行公司債券資格的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在這四種可以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公司債券是通行的規則,而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發行主體,則是要求規模較大,有可靠的信譽,支援其正常的發展。

二、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是什麼?

1、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公司債券發行方式是什麼?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有三種,即面值發行,溢價發行,折價發行。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時,可按超過債券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溢價發行。溢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可按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折價發行。折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少付利息而預先給投資者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價格發行,稱為面值發行。溢價或折價是發行債券企業在債券存續期內對利息費用的一種調整。

四、公司債券的特點有哪些?

1、風險性較大

債券的還款來源是公司的經營利潤,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來經營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公司債券持有人承擔著損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風險。

2、收益率較高

與風險成正比的原則,要求較高風險的公司債券需提供給債券持有人較高的投資收益。

3、選擇權

發行者與持有者之間可以相互給予一定的選擇權。

4、經營權

反映的是債權關係,不擁有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但是可以於股東優先享有索取利息和優先要求補償和分配剩餘資產的權利。

綜上所述,一般有限責任公司是可以發行公司債券的,而其他型別的公司是沒有許可權發行債券的,而且想要發行公司的債券還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連續三年盈利等條件,都是需要公司有一定的經濟能力的,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發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