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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1.49W)

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也就是具有發行公司債券資格的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可以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是什麼

公司法》第六十六條規定, 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但公司的合併、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併、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稽核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稱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