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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債券的時間是多長 | 發行債券的主要程式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46W)

一、發行公司債券的主要程式

發行公司債券的時間是多長,發行債券的主要程式有哪些?

1、作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檔案,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檔案,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檔案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檔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在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3)債券的利率;

(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5)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

(6)公司淨資產額;

(7)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8)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6、公司債券存根簿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

(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務的編號;

(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的利率,債券的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4)債券的發行日期。

7、發行中不當行為的糾正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審批公司債券發行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尚未發行的,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的公司應當向認購人退還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發行公司債券的時間

可轉債券當然可以上市買賣,一般發行後半個月左右就會上市買賣了。債券發行起始日期是指債券發行的時間,債券上市公告日是指債券可以進行購買的時間。

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交證監會受理到稽核批准沒有具體的時間表,可參考IPO稽核流程。因為在《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內容中並沒有具體規定證監會必須要在多少時間內予以批覆非公開發行申請,只有中國證監會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式稽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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