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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簽訂的合同由分公司實施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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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公司簽訂的合同由分公司實施是否合法?

總公司簽訂的合同由分公司實施是否合法

可以,總公司簽署的合同,分公司可以進行執行,因為從法律意義上來講,分公司就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但是分公司進行執行,需要有總公司的授權才行。並且第三方和分公司發生的相關合同爭議的話,還是由總公司來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排程、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於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二、分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徵?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的設立程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

5、分公司名稱為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三、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資料都有哪些?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設立分公司,那麼需要以下證件:

1、總公司的正本營業執照原件

2、總公司的正本營業執照影印件蓋公章(5份)

3、總公司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本影印件蓋公章(3份)

4、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證正本影印件蓋公章(3份)

5、總公司的章程(總公司登記工商局檔案室出具並蓋章)

6、總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

7、分公司的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簽字的影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負責人任職證明

9、實際經營場所的租房協議及產權證影印

10、財務人員的上崗證影印件和身份證影印件

其實總公司讓分公司實施合同的時候,具體也得看客戶的要求,如果客戶要求整份合同都必須是總公司獨立完成的話,總公司瞞著客戶私自讓分公司實施合同的這種行為就涉嫌違約。如果沒有類似的約定,理論上讓分公司實施合同也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