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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限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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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限制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限制是什麼

按照新《證券法》和新《公司法》規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沒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的股東人數不得超過200人,因為股東人數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為公眾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主要有哪幾種?

1、發起設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

2、募集設立

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三、股份有限公司具備哪些特徵?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如法國規定,股東人數最少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瞭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式,手續複雜。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由此可見,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限制是什麼做出了明確回答。按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應該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並且其中一半的發起人的住址應該在我國境內。對於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在二百人以上的,需要經過國務院相關部門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