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勞動仲裁開庭前準備的材料有哪些
1、開庭時帶上身份證,以備確認身份。
2、相關證據的準備。提交存在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據。
3、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款,最好影印一份,便於仲裁庭陳述及在辯論程式中方便使用。
4、仲裁請求當地包含薪水、賠償、福利事項的,先計算好單位應該賠償數額和計算的依據。
5、自書一份陳述材料或提綱,防止庭上有所遺漏。
6、案件複雜的情況建議請一位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