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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人的權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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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業服務人的權利有哪些?

物業服務人的權利有哪些

1、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用;

2、依照物業管理合同和管理辦法對住宅小區實施管理並制定管理辦法;

3、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4、要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

5、選聘專營公司(如清潔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擔專項管理業務;

6、實行多種經營,以其收益補充小區管理經費。

二、物業服務人有哪些應盡義務?

1、全面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對業主委託管理的房屋、設施、公共部位進行維護、維修,承擔小區及小區物業的安全、防火、綠色維護、清潔、保潔工作居住區以及業主和使用者日常生活所需的便利服務。

2、接受物業管理委員會和居民監督。

3、將主要管理辦法提交物業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

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機關、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和當地街道辦事處。

5、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業主在物業服務中有哪些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事實上,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物業服務人和業主都有相應的權利,同時也要承擔相關義務,對於物業服務方來講,物業服務方雖然有權利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可是物業服務人制定的管理辦法不能損害業主合法權益,否則這樣的管理辦法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