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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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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糾紛賠償中房屋租賃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

(一)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在房屋糾紛賠償中的房屋租賃糾紛可以申請仲裁解決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同時,一旦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房屋賠償糾紛中的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選擇 民事訴訟解決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2)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