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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遠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 租金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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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遠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開遠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租金是多少錢?

2019年開遠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可以參考2019年3月28日開遠市人民政府釋出的《開遠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開政發〔2019〕20號)檔案,此檔案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根據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人應當年滿18週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並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人群(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2、根據第二十二條規定:公租房保障物件應為:

(1)城區內城鎮戶籍(東至東聯村、南至白土牆、西至926醫院、北至雨灑範圍內。下同)的特困供養人員和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最低收入人群;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單身人士、新就業人員、引進人才、外地新調入職工或掛職人員等;

(3)城區內有穩定職業的開遠籍進城務工人員和非開遠籍外來務工人員;

(4)成年子女與父母在同一戶口薄,如果父母有房,子女無房,或子女有房,父母無房,無房一方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

(5)成年子女和父母已合租一套公租房,但所保障的房屋家庭人均建築面積不足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的,成年子女或父母未租房的一方可以申請;

(6)未年滿18週歲的孤兒和雖然年滿18週歲,但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其監護人保證承擔公租房租金的前提下可代其申請;

(7)符合條件的其他群體。

3、根據第二十三條規定:公租房保障物件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房屋條件:

(1.1)無房(包括住房和商鋪)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特殊情況超出面積輻度可控制在10%以內)。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無住房:

(1.2.1)唯一住房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2.2.2)離婚時房屋已進行分割且在民政部門備案或法院判決,但因房產在抵押中、對方不配合等情形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的。

(2)經濟條件

(1.1)原則上為: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85%;2人以上(含2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於家庭實際人數乘以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85%計算(個稅起徵點的85%)。收入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養老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不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1.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車輛條件為:一是自有非營運車輛價值在18萬元(含18萬元,以購車發票或車輛購置稅票為依據)以下;二是自有客運或貨運車輛價值在30萬元(含30萬元,以購車發票或車輛購置稅票為依據)以下。

二、開遠市公租房租金是多少錢?

1、租金標準以元/平方米為計租單位,按建築面積計收。最低收入家庭1.10元/平方米,中低收入家庭分別按不同地段市場租金不超過70%的標準收取。

2、最低收入家庭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不再收取公共維修基金,對已收取的,承租人退房時租住未滿5年(含5年)將退還維修基金,超過5年的不予退還。

3、收租金的時間,以交鑰匙日期為準,每月1日至15日辦理完手續並完成鑰匙移交的從當月起租,每月16日至月末日辦理手續的從次月起租。

4、在簽訂合同時,承租人原則上一次性繳納一年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和預存電費。

5、承租人應按相關規定繳納租金及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衛生、物業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