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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福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公租房 閱讀(9.86K)

一、福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2022福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1、根據《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物件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外來務工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這些人員要符合相關申請條件才能申請。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具有本市五城區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申請之日落戶時間已滿3年,申請人在本市五城區工作、生活,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市政府確定的准入標準。

(2)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區居民戶籍或者屬於本市五城區農村村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申請人在本市五城區務工且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6年,或屬於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符合市政府確定的准入標準;家庭成員在本市五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請人屬於在本市五城區範圍內的省、市、區屬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且已轉正定級的在編工作人員;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符合市政府確定的准入標準;家庭成員在本市五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2、根據《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承租人有某些行為之一的,要退回或是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1)退回: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2)騰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稽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資格的。

公租房是國家對於收入低下和無居住地的人進行準備的住宅。但是入住公租房需要進行相關的申請,並且申請還需要通過才能夠入住。在進行申請之前相關部門會對其的資質進行一定的稽核,稽核成功之後就可以進行入住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