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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公租房 閱讀(1.87W)

一、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西安公祖放的申請條件為需要有當地戶籍或暫住證,且住房困難等條件。

以西安國際港務區為例,根據《西安國際港務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暫行)》第十七條 公租房申請人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西安國際港務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難的人員。

(一)區內用工單位就業人員作為申請人須年滿18週歲,具有西安市城鎮戶籍或暫住證(居住證),並與區內用工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對於區內用工單位開發建設的集中式商貿物流場所的穩定就業人員需具備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檔案或產權所有人提供的經營證明檔案。

(二)住房困難:

1、申請人及配偶(如已婚)在西安市主城區(西安市城六區和長安區)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或私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不足人均17平方米;

2、申請人之前未承租公租房或廉租房;

3、申請人居住在危險房屋或不具備基本生活設施等不適合居住的房屋。

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資訊。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租房是可以進行申請的,不管是外地還是當地的公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就可以進行辦理,因此在辦理之前就可以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諮詢一下,準備好所有的材料,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能夠自己想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