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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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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2021年天津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1、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可知,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請: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2、想要申請公租房,首先要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稽核,稽核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物件,等房源確定後就可配租房子,配租物件選好房子後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3、申請公租房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婚姻狀況證明;家庭住房有關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家庭收入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或者住房公積金繳納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各地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不同,這裡只是做個參考。

4、選好房子後就要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設施和裝置,以及使用要求;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房屋維修責任;物業服務、水、電、燃氣、供熱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二、公租房可以住多久

1、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可知,公租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租賃期屆滿是可以續租的,只要符合條件即可;如果要續租,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申請,沒有提出續租申請的,就要騰退公租房了。

2、有以下情形的,應當退回公租房: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3、有以下情形的,應當騰退公租房:提出續租申請但經稽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公租房大家都知道要比市場上的價格要低很多,但是人口那麼多,並不是說所有的人都可以進行承租公租房。公租房是國家給經濟條件稍微不好的人一種幫助,有錢人是不可以承租的,長租需要拿著相關的憑證,到辦理處進行登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