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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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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要什麼手續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項很不錯的收益。當然,房屋出租必須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要求進行,辦理好相關手續。那麼,房屋出租要什麼手續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解答這類問題。

一、房屋出租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應當在祖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檔案:

(1)書面租賃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已設定抵押的房屋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4)經辦人的證明檔案。房屋代管人出租產權人委託代管的房屋,須提交房屋產權人明確授權其有出租房屋許可權的委託書和代管人的合法證件;

(5)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檔案。

3、在市、縣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二、出租的有關稅費

1、房產稅

2、城鎮土地使用稅。 (以上兩稅凡經房管部門備案並執行規定租金標準的,可暫免繳納。)

3、營業稅。

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徵。

4、城市建設維護稅。

納稅人所在地在東城、西城、崇文、宣武範圍內,以及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門頭溝、燕山六個區所屬街道辦事處管理範圍內的,按營業稅的稅額的7%計徵。納稅人在郊區各縣城、鎮範圍內的,按營業稅的5%計徵,其餘地區稅率為1%。

5、教育費附加。

按營業稅稅額的3%計徵。

6、印花稅。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貼花。

7、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稅;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