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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糾紛需要什麼

房屋租賃 閱讀(3.3W)

租賃合同糾紛需要雙方簽訂租賃合同,以及產生的糾紛的具體內容。具體是:
1、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其他證明對房屋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據。
2、房屋租賃合同
3、如轉租要提交證明轉租合法性的證據。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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