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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違約糾紛(2)房屋損害侵權糾紛(3)人身財產損失糾紛(4)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糾紛(5)裝修費、修繕費分攤的糾紛(6)房屋出售的優先權糾紛(7)變更房屋用途糾紛(8)單方解除合同糾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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