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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未辦理備案登記合法有效嗎

房屋租賃 閱讀(1.95W)

有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租土地使用權時,未對出租合同辦理備案登記手續的,並不影響出租合同的效力,但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二十八,條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條,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條,土地使用權出租後,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三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記。

土地出租未辦理備案登記合法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