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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經營權是行政許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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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程車經營權是行政許可嗎?

計程車經營權是行政許可嗎?

計程車經營權也是屬於行政許可範圍內的。計程車經營權行政許可是需要審批的,行政許可,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者是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的行為。

二、可以辦理行政許可的機構規定是什麼?

1、最直接的差別是被委託主體性質的不同

一般委託的被委託主體既不是行政機關,也不是國家機關,它們的基本職能不是行使行政職能或其他國家職能,而是從事非國家職能性質的活動。行政機關內部的委託,被委託主體本身就是行政機關,它們經常性的工作就是執行國家公務。

2、被委託主體的法律地位也不相同

一般委託中的被委託組織,不是行政主體,在行使被委託的行政職權時,也不具有行政主體地位。而行政機關之間的委託,由於被委託主體本身就是行政機關,因而本身就具備行政主體的地位。但是,這種獨立的主體地位,在其行使被委託的行政職權時並不體現出來,它以委託機關的名義進行活動,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也由委託機關承擔。

最後,被委託主體的條件和範圍要求不同。一般委託中,不是任何組織都可以成為被委託的主體,被委託組織要求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夠接受行政機關的行政委託;而行政機關之間的委託,被委託機關的主體條件一般沒有限制,但是要求其職權範圍與委託行使的行政事項有一定的相關性。

計程車經營權是行政許可,也就是說如果計程車司機想要合理的經營從事出租車的經營行為的需要到相關的行政部門辦理相應的行政許可,並且需要按照相應的流程和內容來執行,如果沒有獲得相關的行政許可的,就不能從事該範圍內的一切經營活動,這是國家強制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