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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轉租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房屋租賃 閱讀(7.79K)

簽訂房屋轉租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房屋轉租就是指將自己租來房子由於各種原因不居住了又轉租給別人的情況,由於房屋轉租屬於三手租房所以大家在這方面要尤為的注意,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就是關於簽訂房屋轉租需要注意哪些事項,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在簽定轉租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檢視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8、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另外,還要注意轉租合同與主合同的期限問題:

1、簽定租賃合同時一定要得到大房東的書面同意;

2、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二房東和大房東的合同(主合同)約定的期限;

3、合同中約定事項不能超過主合同。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轉租,只有滿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轉租:

1、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5、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大家在現實生活中籤訂轉租房的合同的時候要看清楚小編在上面為大家列舉的點,這樣更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害,尤其是二房東的身份證等資訊一定要經過一定的核實再簽署合同。若大家在這方面有需要幫助的,請讓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為您進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