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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遺產糾紛之房產遺產怎樣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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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遺產糾紛之房產遺產怎樣繼承

現實中圍繞房產遺產而發生的糾紛比較多,這主要是因為房產遺產涉及到的金額大,人人都想去爭取。今天,我們就具體來說一說房產遺產糾紛當中的房產遺產該怎樣繼承的問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瞭解。

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具體事項包括:

1、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在繼承房產遺產的時候,首先要看被繼承人對該房產是否有安排,也就是是否有遺囑繼承或遺贈協議,如果沒有則就開始法定繼承。一般情況下繼承房產遺產是不需要辦理房產過戶的,當然要對房產進行處分的話,肯定要先去辦理過戶登記,這就需要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其他相關檔案。

在繼承房產的時候,具體的繼承方式與一般繼承現金等財產不同。此時需要辦理房產繼承手續,而這其中就包括了需要進行房產繼承公證等等。如果你對此有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隨時為您解答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