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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籤備案交定金的規定是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1.19W)

一、網籤備案交定金的規定是什麼?

網籤備案交定金的規定是什麼?

網籤備案交定金的規定是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不超過20%),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其替代物。它是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

“定金”交完一般是不能退的。我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旦以書面形式對定金作了約定並實際支付了定金,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商品房交易中,買家履行合同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若買家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交定金前核對房屋資訊

1、核實房本

購房者應弄清楚房屋所有權是否真實、完整、可靠。

2、確認房主

購房者應核實賣家到底是不是“房主”。主要是核驗賣家身份、證件的真實性,騙子假冒“業主”騙首付的案件時有發生,務必留個心眼。

3、核實產權

購房者應檢查房屋所有權是單獨所有還是與他人擁有,如果跟他人共有,共有產權人是否同意出售。如有配偶,需要配偶簽署《同意出售證明》。

4、檢查產權瑕疵

購房者應看房屋有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不然交完錢房子被法院查封會落得人財兩空。

5、核對面積

有的賣家報的面積跟房本上的實際面積相差甚遠。所以購房者要核實面積,看房本面積是否跟房屋實際面積一樣。

二、買房交定金注意事項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規則,當事人能夠商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款的擔保。債款人實行債款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許回收。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實行商定的債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實行商定的債款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辦法商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商定交給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踐交給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商定,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因而,依照上述法令的規則,購房認購書中規則的購房定金的份額不應當超越購房款的20%。比如,購房者要買的商品房的報價是100萬元,那麼認購書中規則的購房定金就不能超越20萬元。

現實生活當中網路簽約和備案手續是我們房屋買賣過程當中非常重要的兩個環節。當然這樣的兩個環節缺一不可,但是有一些人他們在網路簽約這個環節的話,可能會要求繳納一定的定金,作為一種保證日後確實可以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