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開發商徵收房地產稅是否違法

房屋買賣 閱讀(2.86W)

開發商徵收房地產稅是否違法

房地產稅是以房產等不動產為徵稅物件的一種稅收種類。對於房地產稅的徵稅主體和徵稅物件,還是需要遵守稅收的固定性的原則。只有法律規定的主體才有權徵收房地產稅。下面,本站小編為您介紹房地產稅的有關內容。

開發商徵收房地產稅是否違法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稅由產權所有人是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交納。產權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當地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為報交。

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為徵稅物件。以增值額為計稅依據。

耕地佔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計稅,按照規定稅額一次性徵收。

契稅:以轉移土地、房屋使用權的行為為徵稅物件。

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房產稅的徵稅物件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根據上文中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對於開發商徵收房產稅不一定是違法的,具體是需要區分房屋的現有狀態。小編在上文中還為您整理了房產稅的徵收物件,只要符合上面列舉的物件,都應該交納相關的房地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