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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名義買房有效嗎

房屋買賣 閱讀(1.79W)

借用他人名義買房有效嗎

借用他人名義買房有效嗎

由於我國目前實行購房實名制,即簽訂買賣合同的買受人與房產管理部門最終登記的所有權人保持一致;而在確立不動產的所有權歸屬時,我國採用不動產登記主義,即根據房產證和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所有權主體確立房產的歸屬。

因此,借用他人名義買房,房產證上就是他人的名字,在法律規定上,該房屋就是登記人的房產。一旦糾紛,有理說不清。此時實際購房人必須拿出證據證明房屋就是自己買的。如果不能證明,則房子有可能被人搶走。在這個房價漲多降少的現階段,房子被收回去,重新買房可能需要支付一大筆購房款了。

所以,如果要以他人名義買房,一定要做好房屋歸屬的公證,把風險降到最低。此外,還需要注意儲存好購房合同、房款支付憑等資料,以便主張自己的權利。

實際出資人為何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產權呢,一般是出於以下原因:

(1)規避法律或者政策:

購買房產需要一定的資格,事實購房人沒有資格購買,而登記購房人具有資格購買是最常見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備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又想買這樣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義買房。

(2)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務人有權要求債務人以其所有的動產或不動產償還債務。有些債務人為了隱匿財產,惡意躲債,事先就把房屋登記在他人(一般是親人)名下,給債務人和法院以自己無財產的假象。

(3)貪圖便宜享受優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鎮戶口的在崗職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人沒有資格辦這種貸款,於是以別人的名義辦理公積金貸款。

(4)簡便手續,減少稅費:

比如,父母為了逃避將來有可能開徵的遺產稅,以未成年人的名義購買房屋等等。

借用他人的民義買房,肯定會有效,但是房屋的戶主就是他人,所以自己沒有實質擁有權,因此自己在此類問題的解決中,自己一定要明白具體的規定,這樣就可以合理的處置有關的問題,但是其中的細節解決,需要自己諮詢有關部門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