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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名字買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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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名字買房糾紛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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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名字買房是否有法律效力


對於借名買房,《北京高院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規定:“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據此,司法實踐中對於一般的商品房借名買房行為,認定有效的居多。其主要原因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為了遵守《民法通則》中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