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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名義購房的風險都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2.83W)

借他人名義購房的風險都有哪些

隨著各地限購政策一出,不少人瞬間就不具有了購買房屋的資格,但此時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又急需購買一套房產,於是就會選擇借他人名義購房,需要注意這樣雖然會得到一套房產,但實際需要承擔的風險也是比較大的,那到底借他人名義購房的風險都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借他人名義購房的風險都有哪些

1、沒有書面協議一方否認曾約定借名買房

2、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即使簽訂了書面協議,但因規避政策,該協議存在被法院認定無效的可能,實際產權人無法實現獲得房屋產權的目的。

3、在房屋滿足過戶條件時,是否協助辦理房屋過戶的主動權掌握在名義產權人手中,實際產權人面臨遭到拒絕的風險。

4、購買房屋後,實際產權人往往實際居住在房屋內,而我國對不動產物權採取登記原則,實際產權人面臨被起訴騰退房屋的風險。

5、根據公示公信原則,房屋所有權證載明名義產權人為所有權人,一旦名義產權人涉訴,房屋作為其財產面臨被查封或處分的危險。

6、名義產權人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實際產權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最終的結果只能依不當得利向名義產權人主張賠償。

二、購房人如何防範借名買房風險

保留付款單據,辦理抵押。

如果確實需要採取“借名”方式購買住房的話,那麼實際產權人要和名義產權人簽好協議,以書面方式確定該房地產的實際出資人和權利人。

同時實際產權人在購房時應當從自己的賬戶支付房價款,並保留好付款單據。日後如發生糾紛,實際購房者可以憑書面證據以司法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此外,為防止名義產權人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實際產權人還可與名義產權人至房地產交易中心就該房地產做一個個人抵押,由名義產權人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實際產權人。這樣名義產權人就無法跳過實際產權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損害實際產權人的利益。

如果借名人(實際出資人)不能證明雙方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和支付購房款的事實,要想取得房屋產權或收回購房款都很困難。存在錢財和房產兩空的巨大風險。在借名買房前諮詢律師想要買的房產是否可以購買,是否存在借名合同無效或不能履行的情形。

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由於這樣的行為產生的風險太大,當事人的利益很容易遭受損害,因此小編也建議最好不要採取這樣的方式購房,不要打擦邊球,否則只會導致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損害。若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