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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二手房不能買?

房屋買賣 閱讀(3.33W)

哪些二手房不能買?

1、未解除抵押貸款的二手房。現在很多家庭的房子都是貸款買的,所以在購買二手房前一定要確認該房子是否存在貸款沒還完的情況,如果存在,這是沒辦法辦理過戶的,這類房應該慎重,或者需等賣家還清貸款再做進一步的交易。

2、正在出租的房子。我國法律有規定“買賣不破租約”,也就是說租期還沒到的話,租客就有權利住在這個房子裡,而不管房屋產權是否發生變更,如果我們購買二手房時比較著急入住,這種房子就不要考慮了。

3、被查封或者產權被凍結的房子。在買房前一定要多打聽房屋的情況,避免購買被查封的房子,房屋被查封有很多種原因,也很複雜;另外一種是產權被凍結的房子也不要購買,如果房屋有違建,按照有關規定,在違建拆除、恢復原樣之前,房子是不能買賣、不能過戶、不能通過任何合法途徑抵押貸款的。

最新二手房政策的優惠

1、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2、對出售自有住房並擬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

具體辦法為:個人出售現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應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前,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務機關在收取納稅保證金時,應向納稅人正式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納稅保證金收據”,並納入專產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