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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人逾期付款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1.92W)

買房人逾期付款怎麼辦

若到付款期,買受人因某種原因而不按期支付購房款給出賣人,對於出賣人而言,這已構成違約。有的出賣人直接採取不予交房來對抗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行為,那麼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於出賣人而言,買房人逾期付款怎麼辦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買房人逾期付款怎麼辦

(一)出賣人可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那麼在商品房買賣中,如果買受人逾期付款,買受人可以進行催告,如果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付款,出賣人就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所以,如果買受人逾期付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出賣人可單方請求解除合同。

(三)因買受人逾期付款,買受人可能會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分兩類,一類是逾期支付房款的滯納金,另一類是逾期支付房款根本性違約的違約金。

買方逾期支付房款時,賣方除可以要求買方繼續支付房款外,還可以要求買方支付相應的利息或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二、如何應對買房人逾期付款的情形

(一)符合買受人逾期付款解除合同的條件:買受人逾期付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出賣人可申請解除合同。

(二)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所以,出賣人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買受人。合同自通知到達買受人時解除。買受人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因買受人逾期付款,買受人可能會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相關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買房人按照約定的時間、數額支付房款,這是其需要履行的義務,要是出現逾期付款的情況,對於賣房人來講就是構成了違約的,那麼就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