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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仲裁的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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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仲裁的程式是怎樣的?


房產糾紛仲裁的一般流程



前提:



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



流程:



第一步——由申請人填寫一份仲裁申請書,主要寫明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步——雙方提交相關的證據。



第三步——除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外,案件爭議標的在20萬元以下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式,由雙方共同選定或者委託仲裁委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獨任審  理;案件爭議標的在20萬元以上的由雙方各自選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首席仲裁員)由雙方共同選定或委託仲裁委主任指定,三人組成仲裁庭開庭審理案  件,經評議後作出裁決。



仲裁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