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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簽了合同 | 買方違約怎麼處理

房屋買賣 閱讀(1.59W)

二手房簽了合同,買方違約怎麼處理

一、二手房簽了合同,買方違約怎麼處理

整體來說面對違約有雙方協商和依法裁定兩種解決方式:

1、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後,如果買賣雙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從而違約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麼守約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是支援的。具體賠償方法為:計算房屋差價,轉售利益和守約方的賠償要求,綜合考慮之下,違約方將賠償金額賠償給守約方。

2、一方堅決履行合同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合同一旦簽訂就具備了法律效應,不是隨隨便便輕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違約,但是另一方拒絕違約方的賠償,嚴格要求按照合同繼續執行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守約方的要求也將得到法律的支援。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支付違約金。

對於違約方確確實實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有兩種方法:

(1)雙方能夠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2)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又分兩種情況:

a、原則上可比照同等同級別房屋的市場成交價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來確定利益損失與賠償。

b、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評估應最大限度的以保護守約方的利益為出發點,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若二手房買賣雙方在合同中沒有將可能出現的違約風險進行違約責任追究或賠償計算,出現問題時,守約方仍舊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損失賠償額進行主張,其中損失包括由於對方的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然後經過法律部門的酌情核實,對違約方作出適當的賠償要求,彌補守約方的損失。

二、買二手房的手續

1、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物件,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稽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稽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買二手房需要購買方瞭解二手房的整體情況以及產權狀況,包括賣方應具備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確認好房屋狀況以後,雙方可以相互協商買賣房屋合同的具體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