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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付款違約怎麼處理

房屋買賣 閱讀(6.99K)

二手房買賣合同付款違約怎麼處理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付款違約怎麼處理

處理二手房買賣合同付款違約:買方可以選擇按照約定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一般來說,雙方在籤合同的時候,就已經說好誰不交房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不過,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後再要求一些賠償等。如雙方協商不成,買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已付房款及利息,並賠償損失。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就要注意下面幾個問題:

1、列明基本情況:包括買賣雙方的姓名、住所、聯絡方法等。

2、明確寫清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裝置、有無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涉及價款的問題:寫明總房價,註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還是申請貸款,寫清付款的時間,約定付款條件。

4、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及費用。

5、明確違約責任。

6、寫明合同生效、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7、在合同中約定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違約責任怎麼認定

1、二手房屋買賣合同違約取證的材料有哪些

(一)房屋坐落的詳細地址,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協議,協議簽訂時的中間人或在場人等證明材料,或者公證文書。

(二)房屋買賣協議條款不明(或不全)的,還應提供雙方約定的定金、價款、交付時間、交付辦法等證據。

(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共有房屋的書面證據,以及優先權人放棄優先的證據。

(四)買主搬入所買房屋居住的時間,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以及修繕、改變房屋結構等證明。

2、二手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的標準

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針對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是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但是有時由於合同文字不嚴謹,或者對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這兩種違約金的適用,在一方稍有違約情形時,守約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額的違約金,但其實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援的。只有在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時,才承擔此部分違約金。如果合同繼續履行,一般參照“滯納金”追究違約責任。

3、房屋買賣違約金的範圍

(一)確定賠償的目的是在金錢的是在金錢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使受害人置於合同正常履行所能達成的同樣的狀態;

(二)損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發生的損害;

(三)違約受害人有權取得實際損失是訂約時可以合理預見的違約可能產生的結果;

(四)如何確定當事人是否可以合理預見,要根據當事人的知識來認定。認定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推定,另一種是根據實際具有某種知識確定。

4、房屋買賣違約如何處理

合同未約定逾期交付房屋違約處理辦法的,如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違約金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通過上文的敘述我們可以知道,二手房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的認定需要對二手房買賣合同以及實際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和取證,因此,我們在進行購買二手房的時候,合同的書寫一定要規範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並將違約責任予以說明,儘可能規避可能發生的經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