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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父母房產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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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獨生子女父母房產如何繼承?

獨生子女父母房產如何繼承?

獨生子女父母的房產,可以訂立遺囑,或者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來辦理。房產繼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我國的《民法典》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二、房產繼承的程式及收費標準是什麼?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注:

A、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視窗領取);

B、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C、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D、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二)辦事程式流程示意圖:房產交易中心收件視窗領表——收費窗交費—收件窗交件—發證視窗領證。

(三)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1元/平方米。

2、登記費: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稅:5元/本。

(四)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費的發票;

2、繼承人身份證;

3、收件清單。

注: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需提交委託或公證書。

父母的房產,應當由父母根據自己的意願來進行處理,可以直接以遺囑的方式對房產進行繼承處分,後期由子女按照繼承的原則來辦理繼承處理,但涉及到未及時訂立遺囑的,可以按照民法典中規定的繼承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