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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賣方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二手房糾紛 閱讀(7.96K)

二手房賣方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一、二手房賣方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1、交易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計算,5元/平方米,賣方承擔50%費用;

2、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產權轉移的成交金額的0.05%繳納;

3、房地產經紀費(中介費):按房屋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買賣雙方付費總和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4、轉產費:如果房屋是使用權房,則必須轉成產權房才能進行交易,所有費用由賣方獨自承擔。轉產費一般由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根據房屋朝向、房齡、業主工齡等因素進行評定;

5、出售二手房還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如果賣方能夠提供完整、準確的有關憑證,能夠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採取查帳徵收,依應納稅所得額的20%計徵個人所得稅;對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有關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應採取核定徵收,稅率暫定為計稅價格的1%。

二、二手房的買賣流程

1、買房查詢資訊,實地看房:

通過報紙、網路等媒介訊息源,與賣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實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談價格確定購房意向,同時要求賣方提供相應的合法證件,比如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戶口簿等其他證件。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在商定價格、確定成交意向並在賣方提供房屋相應合法證件後,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值得一提的是,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協商溝通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如果買方需要貸款購房,在買賣雙方達成意向後,由貸款銀行指定評估公司對雙方將要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確認貸款額度,在雙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買賣雙方需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對貸款申請人信用審批後,會通知雙方完成產權變更,買方領取房屋產權所有證後,要在銀行的陪同下辦理他項權利證,他項權利證下發後,銀行將一次性向房主發放貸款。

4、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簽訂合同後,買賣雙方共同到房產交易中心提出申請,接受審查。相關部門會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5、交納相關稅費

6、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手續

買賣雙方在完成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後,將交易材料交給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付清餘款,完成交易

8、買方付清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水費、煤氣費、電費、供暖費、物業費、有線費用等)後交易完成。

購買在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之後,只要已經獲得了房產證,那麼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將房屋售賣給他人。如果選擇買房,需要與房屋的購買者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並帶著此合同到稅務機關繳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