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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二手房不能夠買?

二手房糾紛 閱讀(2.88W)

怎樣的二手房不能夠買?

二手房可以買賣,但不代表所有的二手房都能夠拿到市場上交易。那麼,怎樣的二手房不能夠買呢?在生活中,大多數的房屋還是可以購買的,但即便如此,購房者們還是要注意購房陷阱。那為了避免購房陷阱,購房者在簽訂二手房合同前應該注意什麼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解說。

一、怎樣的二手房不能夠買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存在下列情況的二手房,不能買賣:

1、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3、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或者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範圍的房屋;

4、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5、已經抵押,並且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6、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餘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

7、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房屋;

8、房屋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簽訂二手房合同前應注意什麼

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購房者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二手房有無合法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合法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證明是二手房買賣合法有效的前提。現實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產證行騙的情況,鑑別房產證的真偽,對房屋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鑑別房屋產權證真偽的最保險方式是到相關部門進行核實。

2、購房者需要對售房者有準確的瞭解。

購房者應當檢視房產證所有人的身份證件。如果售房者與房屋產權證上記載的產權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則應當瞭解售房者與房產所有人之間的關係,要求售房者提供證明檔案,並親自向房產所有人核實。

此外,購房者應當詳細瞭解並核實房產所有人是一位還是幾位共有。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須賣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檔案。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全部共有人能否都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需出具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代理人替其簽章。

3、購房者要對即將進行交易的房產基本情況必要的瞭解。

這主要包括房屋的實際面積和機構與房屋產權證上登記的面積以及顯示的房屋結構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亂建或破壞房屋結構的問題;該房產用途是否與購房者購買後的用途相符等。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在實踐中,有關購房詐騙的情況十分常見,所以購房者們在買房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貪圖便宜,否則將會得不償失。當然,買房時最保險的方法還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畢竟律師的辦案經驗較多,早就練出了一副“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