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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個稅和契稅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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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個稅和契稅誰交

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一定的稅費,該稅費裡既包括了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也包括了增值稅和印花稅等多種稅費。

一般來說,在二手房的買賣當中,個人所得稅由賣方給付。其稅費給付標準是按照當時所轉賣的房屋獲得的收入,在扣除財產原值和辦理手續過程中的一些合理費用之後,剩下的餘額再乘以百分之二十,便是賣方需要繳納出去的個人所得稅。

而二手房稅費中的契稅,則一般來說是由買房一方繳納。契稅這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通常是在納稅人和賣方簽訂土地或者是房屋歸屬權轉移相關的合同的當天,又或者是在取得具有土地或者房屋權益轉移合同一樣的性質的相關憑證當天。如果說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房產證的辦理是由開發方幫忙代辦的話,買方可以直接將稅費交給開發商就行了,然後再由開發商轉交到負責產權產籍管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如果是買方是自己去辦理房產證的話,可以由買方自行交給產權產籍管理工作的相關部門。

但是在這五種情況下,房屋出售者是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第一種情況是,這套房距離當初購買已經超過五年的時間,這個五年的時間,一般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日期為準,同時還需要滿足房屋所有者在房產登記的省份只有唯一的一套房子時,出售時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種情況是繼承過來的房產,如果原來的房屋所有人已經去世,而他的法定繼承人或者說是遺囑上面寫好的繼承人、受贈與人,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直接擁有該房產。

第三種情況是房屋所有人將自己的房產無償地贈送給自己的配偶、父母或者孫子(女)、兄弟等直系親屬的,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種情況是房屋所有人將房子無償地贈送對對自己負有贍養或者撫養的義務人,義務人在接受房產時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向有關公證機構提供可以證明其撫養或贍養關係的公證書或者是證明書。

第五種情況是夫妻雙方離婚時分割的財產,根據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因為辦理離婚的手續而進行房屋產權過戶的情況下,是可以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